中教数据库 > 党员之友 > 文章详情

领导者应学会“护短”

更新时间:2023-08-14

【摘要】 魏征在《谏太宗十思疏》中说:“夫君子不能无小过,苟不害于正道,斯可略矣。”意思是说,就是人格高尚的人,也难免会犯有小的过错,如果不损害国家的利益,则可以不必追究。可见,现实生活中少数领导者认为“护短”

【关键词】

10 2页 免费

发表评论

登录后发表评论 (已发布 0条)

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

0/500
以上留言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教立场
相关文献

推荐期刊

Copyright © 2013-2016 ZJHJ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

京ICP备2021021570号-13

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